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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表—例子

下面列举一些例子,说明登记人因应不同情况,最早可于何时登记及收取款项—

不论出生年份,合资格人士经银行进行电子登记,透过户口收款是最快及便捷的方法。故此,如果合资格人士仍未在21间参与计划的零售银行中的任何一间持有个人名义的本地港元储蓄或往来银行帐户,应尽快前往银行开立帐户。

合资格人士于2020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登记期间,任何时间均可透过银行进行电子登记。为免大量市民在短时间内同时登记,影响系统正常运作而拖慢整个流程,在开始登记的首10天(即202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的电子登记,款项会同时于7月6日开始陆续存入登记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合资格人士于2020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登记期间,任何时间均可透过银行进行电子登记。在开始登记的首10天后(即2020年7月1日起)进行的电子登记,款项一般会于完成登记约1星期后存入登记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因此,2020年7月2日收到的电子登记,核实后款项一般可于7月10日左右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希望领取支票的合资格人士须透过香港邮政登记,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填写电子登记表格,亦可递交书面登记表格。

若合资格人士选择于登记开始的首6个星期递交书面登记表格,须按出生年份组别分批开始登记。每个组别的分批开始登记时段为2个星期,连同登记开始后可随时于网上递交的电子登记表格,香港邮政会根据登记人出生年份所属组别,于书面表格分批开始登记时段完结后约2个星期通知登记人亲临指定邮政局领取支票,登记人并不会因提早登记或于网上递交电子登记表格而较快获发放款项。

出生年份属第三个组别的合资格人士可于2020年7月19日起递交书面登记表格。登记人不论于开始登记的首天递交电子登记表格或在所属出生年份组别的分批开始登记时段内递交书面登记表格,经审核后登记人均会于2020年8月12日左右开始收到领取支票通知。市民若希望尽早收到款项,可考虑透过银行进行电子登记。

合资格人士于开始登记首6星期的书面表格分批开始登记时段后(即2020年8月1日起)递交登记表格,一般会于约2星期后收到款项或领取支票通知。

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须在登记时符合计划的资格准则。因此,有关市民最早可于刚满18岁便进行登记。

现金发放计划以2021年3月31日为合资格日期,登记人须在该日或之前年满18岁。故此,2003年4月1日或以后出生的市民并不符合计划资格,不能就计划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