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发放计划是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措施,向每名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发放港币10,000元。
现金发放计划的资格准则如下:
有关人士须于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注1]年满18岁,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注2],持有:
注1: 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登记的人士,须在登记时符合上述年龄及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资格,及持有(a)或(b) 项所述的证明文件;其余人士则须在2021年3月31日当天符合有关资格。
注2: 有关人士若符合以下情况亦视为符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的资格: